關于禁止學生在公寓等公共場所吸煙的通知
關于禁止學生在公寓等公共場所吸煙的通知
各班級:
吸煙有害健康。在校園里吸煙,不利于學生養(yǎng)成良好行為習慣,也有損于營造教書育人的清新校園環(huán)境。為營造和諧的校園環(huán)境,關愛學生身心健康,根據中央關于公共場所禁煙的有關要求和《教育部關于在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》,現就我校學生禁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所有在校學生嚴禁在學生公寓等公共場所吸煙。
二、處理辦法:
1、凡發(fā)現違禁吸煙者,第一次通報批評,第二次警告處分,屢教不改者,給予嚴重警告處分。
2、在宿舍內發(fā)現煙頭,相關人員給予全校通報批評處分,屢教不改的,給予嚴重警告處分。
3、因吸煙造成他人及學校財產損失的,除賠償相應損失并承擔相關責任外,給予記過直至開除學籍處分。
三、工作要求:
1、各班級要高度重視學生禁煙工作, 開展多種形式的禁煙宣傳、教育活動,宣傳吸煙的危害,倡導學生樹立“遠離煙草、珍愛生命”的意識,提倡和鼓勵不吸煙。
2、寢室衛(wèi)生檢查人員要認真檢查,發(fā)現有煙頭要詳細記錄。
3、學生處將不定期對寢室進行檢查,發(fā)現有煙頭的,進行拍照,并追查,屢次在同一寢室發(fā)現煙頭的,將按上述“處理辦法”執(zhí)行,當月該寢室取消參加星級寢室評比資格,將直接影響期末班級考核。
4、自通知之日起,執(zhí)行本處理辦法。
學生處
2015年10月19日
